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我区制定了《海淀区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内容显示,我区将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农村环境明显改善、违法建设明显减少、基础设施明显完善、治理水平明显提升的农村田园式的新型城市形态雏形目标。同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分三个层次稳步实施《计划》。首先,在全区农村地区统筹城乡发展,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全面开展环境整治,为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打下坚实基础。其次,主要在北部4镇的现状村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解决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第三,重点遴选基础设施完备、资源禀赋良好、管理措施有力的村庄,打造成为服务“双创”,科技、生态、文化融合的宜居宜业示范村。
该《计划》将分为三个阶段分步落实:第一阶段,2018年,全面开展农村地区环境整治。启动实施7个试点村庄美丽乡村建设。第二阶段,2019年,持续开展农村地区环境整治,全面完成2018年、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第三阶段,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区村庄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任务。
今年,海淀将围绕“清脏、治乱、增绿”全面开展农村地区村庄环境整治,启动实施7个村庄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基本完成7个美丽乡村建设村庄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实现农村地区“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环境秩序,促进农村地区社会和生活面貌的全面提升。重点任务包括村庄全面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四个方面。值得关注的是,在社会治理的重点任务中包括试点实施村庄准物业化管理,即将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修维护、保洁、垃圾清运、村庄绿化养护、公共安全、社会治安、控违等工作,由引入的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目的是促进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和生活环境面貌全面提升。(记者 王晓娟 通讯员 赵志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