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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信息来源:海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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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6月29日,海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学习(扩大)会,邀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欧应急管理学院教授张小明,围绕“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专题辅导报告。区委书记于军,区委副书记、区长戴彬彬,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利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区委副书记刘勇主持学习(扩大)会。

  《规定》作为首部安全生产领域的党内法规,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主线,聚焦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出了制度性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海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规定》,旨在进一步将落实《规定》要求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安全生产事关群众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专题辅导中,张小明教授从习近平新时代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重要思想入手,结合大量案例,围绕《规定》的背景意义,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的职责、考核考察、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方面,对《规定》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做了深入浅出地解读,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规定》要求,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以此次学习(扩大)会为契机,全区各单位领导干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把《规定》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肖韵竹、张欣欣、臧桂武、杨莉、陈双、刘圣国、刘恪、胡淑彦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全区各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67个分会场参加学习。(记者唐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