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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全面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9日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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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国务院决定在2015年上海开展“证照分离”试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先进经验。按照北京市部署,2018年4月20日,海淀区召开“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全面启动海淀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一、召开专项会议,全面部署开展

  会前,区编办在认真学习研究《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11号)(以下简称“《方案》”)的基础上,梳理区级改革试点范围内的事项涉及单位,将《方案》发至各相关单位。4月20日上午,区编办组织区法制办、区工商分局、住建委、商务委、文化委等牵头部门及涉及部门共计15家单位召开海淀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会上,区编办陈鹏副主任针对《方案》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对于“证照分离”改革的试点范围、改革明确的五种形式和市级部署要求进行了明确。同时还对《北京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使用主体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含一区十六园)四至范围内地址码表》内容予以解读,海淀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二、听取部门意见,筹划区级分工

  会议专门设置了“证照分离”涉及部门的发言环节,各部门结合与市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情况,对拟在全区开展“证照分离”工作的初步计划、现状与下一步工作建议提出了构想。区编办强调各部门要结合区级实际,按照市级对口部门的改革试点统一工作安排,提出区级部门改革试点工作措施与计划,做好全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三、有条不紊推进,全面开展试点

  会后,区编办即正式印发关于填报《海淀区相关部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分工措施表》的专项工作通知,并拟在收集各单位报送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区级情况,结合海淀区实际,制定区级专项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全面推进,全面开展海淀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今后,海淀区将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认真做好本地区各项工作,确保“证照分离”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